当前位置

首页 > 实时讯息 >

孤身救起落水母子!“轮胎哥”获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4-23 12:44:00    

  惠州日报讯 (记者侯县军)家住惠城区汝湖镇的“轮胎哥”易炳锋勇救溺水3人,被救一家寻找救命恩人8个月,登门拜年送锦旗,该故事经《惠州日报》独家报道(详见《惠州日报》2025年2月11日4版)后引起广泛关注。记者近日获悉,“轮胎哥”易炳锋被授予“惠城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”荣誉称号。

易炳锋。 惠州东江图片社供图

  根据惠城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公示内容,2024年5月2日上午11时许,易炳锋(男,44岁,河南息县人)路过惠城区汝湖中学前往东江边看江景时,突然听到有人呼救,回头一看发现汝湖中学旁边的鱼塘内有一名女子在水里挣扎,他立马跑到鱼塘边查看,发现鱼塘内有一名妇女和一名小女孩。易炳锋见状立刻跳进鱼塘救人,依次把小女孩和妇女救起。被救起的妇女称水里还有她的儿子,易炳锋再次跳入水中将其儿子救起。此时,小男孩脸色发紫,人已没有反应,易炳锋随后对其进行抢救。经施救无果后,易炳锋立即将小男孩以倒立的姿势抱起,快速赶往汝湖医院。在奔跑过程中,小男孩逐渐恢复了知觉,随后被顺利送达医院进行救治。易炳锋在他人危难之时,义无反顾冲在前面,救助他人,弘扬了社会正气,精神可嘉。

  根据《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》《惠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保障工作实施办法》,惠城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组织惠城区公安分局开展调查取证,认为易炳锋保护他人人身安全、挺身而出,救助他人,维护社会公义,其行为符合《条例》第九条、《办法》第二条规定,属于见义勇为行为。

  救人不留名,义举暖人心。近日,惠城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向易炳锋颁发“惠城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”荣誉证书,赞扬其见义勇为事迹。

  “这个荣誉激励我继续行善,弘扬正能量。”在惠城区公安分局汝湖派出所领到荣誉证书的那一刻,易炳锋激动地说。

  记者了解到,4月14日,广东省文明办公布2025年第一季度“广东好人”候选人名单,其中,惠州2人入选,易炳锋为“广东好人”(见义勇为类)候选人。

相关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