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“零散投放”向“定时定点分类投放”转变,扬州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日,从我做起,从现在做起!
扬子晚报网4月26日讯(通讯员 扬城管 记者 陈咏)今年4月26日是《扬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》明确的“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日”。当日,市城管局组织开展“4·26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日”暨城管系统撤桶志愿服务活动,旨在推动小区居民从“零散投放”向“定时定点分类投放”转变,切实提升市民分类投放参与率与准确率,展现城管系统“一线办公、为民服务”理念。

倾听民声
记者了解到,当日,全市城管系统干部职工进社区、到小区,下沉一线,深入已运行垃圾分类厢房但未撤桶的居民小区,联合社区、物业现场办公,开展零散垃圾桶撤除、入户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。此次活动总共出动市级城管环卫工作人员,各区、功能区城管环卫工作人员,社区、物业工作人员一千多人,活动辐射22万多户居民家庭。

登门宣传
活动中,城管环卫人员与社区、物业工作人员、志愿者共同作业,对已运行垃圾分类厢房小区内楼道口、道路旁等公共区域的零散垃圾桶进行全面撤除,清理原点位残留垃圾,并将撤除的垃圾桶统一搬运至小区指定暂存点或分类厢房内,后续由社区、物业统一管理。相关人员现场查看小区垃圾分类厢房设置是否合理,分类标识是否规范、是否设置投放点位指示牌。现场发放《扬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南》,面对面讲解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、厨余垃圾、其他垃圾“四分类”标准、告知垃圾分类厢房位置及投放注意事项及“四分类”收运处置流程,引导居民自觉参与定时定点分类投放。与此同时,开展入户宣传,引导居民习惯养成。

讲清说透
记者采访获悉,活动中,还建立反馈机制,强化撤桶后续监督。城管环卫人员对撤桶过程中发现的居民不理解、设施不足等难点问题,现场记录并形成问题清单,会同社区、物业共同协商解决方案。市级城管人员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,对责任小区和社区开展撤桶效果“回访”,发现零散垃圾桶“返潮”或居民投诉问题,及时会商辖区城管部门,抓好整改,巩固撤桶成效。

现场宣传
校对 王丽丽